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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黔总工字[2015]7号文《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学校工会认真核算了工会经费,经工会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报请学校党委,于2016329日学校党委会通过,2016年开始对在编工会会员按200//年标准发放生日慰问,执行时间2016年元月。

  为了及时把学校党政的关心送到每位会员手中,发放会员生日慰问作以下说明:

会员生日慰问费通过贵州银行工会会员卡代放。因少数会员身份证过期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合格等原因,会员卡尚在办理中,此类情况待会员卡开办成功后做补发处理。

 

特此通知

                              学校工会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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