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
为深入开展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勤奋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踏实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梦·劳动美”和“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按照《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贵州省第三届行业道德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黔工总字〔2016〕53号)要求,省教育工会决定在省直学校(附院)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贵州省第三届行业道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省直学校(附院)教职工,重点是教育教学、科研一线的先进典型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教职工;在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公益事业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立足本岗、无私奉献的优秀劳动者和管理者。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能技术精湛,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三)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不断钻研,遵章守纪,积极实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
(五)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有突出表现,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以省直各学校(附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实事求是、层层把关,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单位工会和行政同意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工会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择优推荐3名行业道德标兵报省总工会参加评选。
(二)省总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初选出3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和微信投票,在黔工网和省总官方微信“81号工馆”为期15天的网络投票结束后,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及新闻媒体代表,结合公众投票结果等因素,对30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行业道德标兵”及20名“行业道德标兵”提名奖入选名单,报省总党组会审定后在省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命名通报,颁发奖杯和证书。“贵州省行业道德标兵”获得者同时授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者不重复授予)。
四、工作要求
(一)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做好本单位“行业道德标兵”的挖掘、推荐和宣传工作,推荐质量高、事迹感人、最具典型性的“行业道德标兵”候选人。
(二)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要做好行业道德标兵及其候选人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传递职工好声音,凝聚职工正能量。
(三)各单位务必于9月18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印章的推荐表(一式两份,有照片)、8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张工作照及相应的电子文本报省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联 系 人:田燕
联系电话:0851-85950511
电子邮箱:gzsjyghty@126.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9楼省教育工会,邮编:550081。
附件:“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行业道德标兵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贵州省教育工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
“明礼知耻·崇德向善”
第三届行业道德标兵选树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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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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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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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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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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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产业、行业)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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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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